(通讯员 晋泽乔)4月25日上午,大连中院召开保险类纠纷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保险类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2022—2023)》(以下简称《白皮书》),通报全市法院保险类纠纷案件审判相关情况,发布八个保险类纠纷的典型案例。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案---违法行为造成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当然免责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事故车辆推定全损时的赔偿标准确定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保证保险合同效力认定与费用裁量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家庭用车从事营运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免责
人身意外险合同纠纷案---伤残赔付比例条款性质上不属于免责条款
追偿权纠纷案---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后可向哪几类侵权人追偿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保险公司理赔后不得向无过错的车主追偿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电子投保中提示说明义务的认定标准
《白皮书》显示,2022至2023两年间,大连市13家基层法院共受理保险类纠纷案件5949件,审结5853件,结案率98.2%。大连中院共受理保险类纠纷上诉案件405件,审结399件,结案率98.52%。大连法院受理的保险类纠纷案件呈现出数量持续高位、案件种类新颖典型、矛盾纠纷多元复杂等特点。
《白皮书》指出,近两年来,大连地区保险纠纷案件呈现出四个方面态势和特点:一是违反义务滥用权,拒赔成讼多败诉。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常以各种理由拒赔,引发保险诉讼,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多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保险公司败诉案件超过4000件,占比近70%。二是新型案件复杂化,审判面临新挑战。随着保险产品种类日益多元化,保险纠纷案件也呈多样性、复杂性特点。电子合同效力的认定等新的难点问题层出不穷,给司法审判带来新的挑战。三是网络保险发展快,投保模式待完善。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保险业向数字化转型,业务审核与行业管理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依法作为,规范发展。四是案件争点较集中,调解结案比率低。保险纠纷的争议焦点多为保险公司应否赔偿与赔偿范围的认定。此类纠纷基于规避职业风险等因素的考虑,调解率偏低,在过去两年的5949件一审保险纠纷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仅有1100余件,占比约18%。
近年来,大连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加强金融审判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任务,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为推动大连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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