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虚假报告,四川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被吊销检验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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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张建民)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处罚决定:对成都佑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德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违法行为吊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至此,佑德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暂告一段落,该案件的办结体现了四川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成效,也展现出四川省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决心。

据悉,查办佑德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案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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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3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技术人员通过监控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分析,发现佑德公司采用自由加速法对9辆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但是,这些车辆上一个检验周期使用的检验方法却是加载减速法。佑德公司疑似未使用规定的检验方法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随即,生态环境厅将问题线索移交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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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上移交问题线索,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调查,并顺藤摸瓜发现佑德公司涉嫌共对84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报告。2023年9月,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佑德公司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罚款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56万元。按照《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还暂停了佑德公司机动车排放检验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相关处理情况上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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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佑德公司对84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罚款达32万元,其行为属于四川省相关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违法情节严重的情形。为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2023年10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佑德公司查处情况函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佑德公司被取消检验资质。佑德公司违法对大量机动车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受到了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合惩戒,彻底退出了机动车检测行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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