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建民)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跨省联动,现场查扣“仿冒”泸酒7万余瓶。
2024年4月10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河北省保定市某酒业有限公司长期在生产销售的醉情郎系列酒上突出使用“郎”字,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且产品大量流入市场,对郎酒商誉及销售造成严重侵害,请求查处。
4月17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经过共同研究、统一部署,双方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涉案企业生产场所、库房开展突击检查,在其设置于居民区的隐蔽仓库查获“醉情郎”系列酒6万多瓶,并采取扣押措施,目前该案已进入调查阶段。
另外,根据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线索移送,2024年3月29日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在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某企业库房内发现侵犯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国窖1573”立体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近万瓶,依法实施扣押措施,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此前,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了《重点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监管执法协作协议》,切实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下一步,两市将以名优商品保护、商标侵权及冒用、伪造地理标志商标、假冒专利等为重点,加强信息互通,政企协作,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打假保名优、满意在市监”品牌,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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