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温暖送到这里,我人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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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是个难忘的日子,这一天我走进了庄严的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总结暨启动仪式会议,开启了我在青海的法律援助工作。

我自幼在西部农村长大,深知偏远山区的群众对法律服务期盼的心情。每次办理援助案件,总会被受援者寻求法律帮助时的无助、迷茫,到权益得以维护时的喜悦、发亮的眼神变化而触动。现在,法律援助终于成为我执业的全部,我在心里轻轻地说了声——我来了。

经过近5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到了服务地——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在这里,到食堂用个早餐,当地人走路只需10分钟,而我就得30分钟。尤其是爬楼梯,每上一个台阶都是气喘吁吁,说话也是上气不接下气。清晨起来,鼻腔里都是血。来到室外,一阵阵凉风吹来,让人感受到什么叫寒意彻骨,但是我心里始终是兴奋的、暖暖的。

到兴海的当天,我就接受了第三天早上开庭的援助指派。顾不上旅途劳累和身体不适,我便开始阅卷、会见,一直工作至第二天凌晨两点。此后,顺利完成了出庭辩护任务。值得欣慰的是,我的付出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县委领导同志指着八零后、九零后的当地法律服务人员对我说“带好孩子们”,这句话直震心扉,这是家人般的嘱托,我深深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肩上的重担。从此融入到了当地生活,工作也有序开展起来。

在工作过程中,虽然有大学生志愿者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翻译,可我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被不断重复、解释,原本几分钟就能完成的咨询解答,却需要一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经过沟通我了解到,问题在于当地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上存在欠缺,也了解到当地群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由此,我深刻认识到“传帮带”工作和法治宣传的重要性。我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课程计划,向当地相关工作人员讲授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办案方法,帮助他们提升业务能力,实现由“输血”向“造血”的转变;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庄、进社区、进机关、进寺院的普法活动,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在学校给师生们讲完普法课后,学校领导拉着我的手说“侯律师,真心希望您下次再来,也给学生的家长们讲一讲”。慢慢的大家对我又多了一个称呼——老师。

一年的服务期就要届满了,兴海县司法局和同事们诚恳挽留,希望我能继续为兴海县提供法律服务,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工作正常进行着,谁料在正月十五前夕,我父亲去世了。那一刻,父亲生前的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孩子,你在青海怎么样?还适应么?家里一切都好,你就安心工作吧。”

上一次父亲病重住院,我第一天晚上从青海回来在医院陪伴,第二天晚上就被父亲催促着登上了返青的列车。这一次,父亲病重时却不愿去住院。事后,妻子对我说:“老爸是怕你操心,担心影响你按时返回青海。”

在代理一起75户经济困难村(牧)民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我通过走访、查阅资料、调查取证,了解到因水电站建设而需移民安置,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村(牧)民居无定所。为此,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开发商在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将毛坯房进行交付,并表示如果村(牧)民不同意,那就解除合同。村(牧)民不满开发商的行为便逐级上访,矛盾日益激化。

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多次奔波于兴海县和共和县之间,与村(牧)民们推心置腹地交谈,告诉他们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与开发商进行沟通,让他们明白作为营利法人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由于长时间的奔波,我的腰部出现问题,经常疼得直不起来。大学生志愿者对我说,“老师,您去医院看看吧。让村民们来兴海,您就可以少跑些路。”我说“75户村(牧)民啊,从共和到兴海往返不容易,还是咱们来回跑吧。”

历时40个工作日,行程3千余公里,最终为村(牧)民争取到了136万元的补偿款,住房问题得以解决,矛盾得到化解。

转眼之间,又一年的服务期届满了。司法局领导对我说“留下吧,再干一年”;省司法厅领导对我说“你是政府和群众喜爱的律师,留下吧。”同事们也对我说“老师,留下吧。”

在这里,有门合等革命先辈洒下的热血,有为民族团结而无私奉献的党员群众,有为祖国法治建设而奋斗的志愿者,有时刻关心律师生活和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和他们在一起是光荣的、是自豪的。

看着那一条条圣洁的哈达,听着那从“律师”转为“老师”的称谓,我知道这包含着一种信任和尊重。在工作上、在生活中,我早已和这里的人们结下了深厚情谊。

有幸来到大美青海,与皑皑的雪山、清澈的河流,湛蓝的天空、淳朴的人们相伴,把法治温暖送到这里,我人生无悔。

受身体情况所限,为了能继续践行法援工作,2022年,我被安排到了云贵高原,在贵州省凤冈县提供法律援助。

虽然地域不同,但求助者的境遇总是相似。绥阳镇玛瑙村有位80多岁的村民钱某,早年丧妻,晚年多病,五个子女都不想赡养他。钱某来申请法律援助时说不清子女们的具体住处,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信息。我们就去村上、到社区四处打听,经过多方了解和查询,终于查明了钱某五个子女的基本信息,帮助钱某在法院立了案。调解时,钱某的子女们依然表示不想赡养父亲。

开庭后,钱某用浑浊无助的眼神望着我说,“侯律师,我该怎么办?”我立刻叫住转身就要离开的钱某子女们说:“这是生养你们的父亲,你们今天必须要确定由谁带老人回家!”也许是我愤怒的吼声,止住了他们的脚步,长子接走了钱某。最终,钱某的赡养问题得到落实。

三年来,亲友和同事的支持,给了我翻山越岭的勇气;善良朴实的人们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给了我一往无前的动力。我接受咨询818人(次),代书336份,法治宣传受众2000余人,“传帮带”授课178次,办理各类案件170起,非诉化解矛盾23件……

2023年6月,我圆满地完成了援助任务。在未来的征途中,我将再接再厉、全力以赴,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作者:侯领群,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

来源:《中国律师》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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