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爱 眼里有光 肩上有责——记泸水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杨晓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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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泸水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未检检察官,杨晓瑾心中有爱、眼里有光。从事未检工作10余年来,她始终用心用情用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荣获云南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优秀讲师”、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泸水市十佳政法干警”,所承办的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她带领的未检团队被授予“云南省青少年维权岗”。

2013年,泸水市人民检察院组建未检办案组时,办案组只设有一名检察官和一名书记员。没有职务,没有单独的办公室,只有刚起步的困惑和摸索,杨晓瑾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义不容辞地将未检工作扛上肩,办理怒江州半数以上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2022年未检统一办理推进后,工作模式极富挑战性,凭着她的一股“牛劲”,在一摞摞卷宗前,杨晓瑾坚持“零容忍”态度,积极践行“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在案件背后一个个的家庭中,杨晓瑾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相结合,走村入户,深入挖掘和剖析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注重保护其隐私,落地落实特殊制度和矫治措施,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案件反映出社会治理漏洞时,杨晓瑾敏锐察觉并开展调查,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推动构建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大环境,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其间,杨晓瑾发现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时,积极协调教育、卫健、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综合落实身体康复、经济帮扶、生活安置、法律援助、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发现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熊孩子”时,她推动落实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相关实施办法,强化检察环节与专门学校矫治教育对接,及时将其送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杨晓瑾积极投身全市“控辍保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普法强基等工作中,将犯罪预防工作辐射到农村少年儿童及家长身上,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

用法律教育在校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信任挽救失足人……多年来,杨晓瑾用心诠释着“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未成年人检察故事,孩子们亲切地叫她“检察官妈妈”。 

作者:苏海波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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