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浏览(4519)

5月9日,某涉企案件当事人来到大连市中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一面写着“调节(解)服务企业 执行高效务实”的锦旗送至诉前特邀调解员吕景手中。这面锦旗不仅代表了当事人对诉前特邀调解员调解工作的认可,更是对中山区法院院诉前调解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努力的肯定。

image.png

时间回到2024年4月10日,诉前特邀调解员吕景收到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长期在原告处采购试剂等医疗物资,双方交易习惯为原告向被告交付货物后,被告即向原告支付货款。然而被告拖欠原告多笔款项无法及时付清,截至2023年8月28日,被告累计拖欠原告货款十余万元,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均推拖拒付,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中山区法院院提起诉讼。

吕景立即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经过沟通,了解到被告之所以没能支付货款是因为疫情影响收入,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两周后有一笔货款可入账,货款到位即可向原告付款。但被告要求付款的同时原告要向其开具所有已付货款的发票,包括之前已付款并未开具的部分发票。原告称多次索要货款被告均未付清,已对被告失去信任,不愿等待两周,希望被告及时付款,并且只能开具本次支付货款的发票。双方各持己见都不肯让步,调解一度停滞。面对调解的进展阻碍,吕景并没有放弃,多次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最终成功促成调解,原告同意给被告两周的付款时间,双方当场签署调解笔录,吕景与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团队姜艳法官对接,由姜艳法官对调解内容进行审查确认,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如今,被告已经按照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和款项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通过有效的诉前调解,不仅帮助双方企业解决了纠纷,为其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同时,对促进市场主体向好发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市场主体信心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活跃的今天,做实诉前调解、深耕诉源治理,不仅关乎个体的权益,更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同志强调:“人民法院将坚决做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人’、司法需求的精准‘供给方’、亲清关系的有利‘实践者’。”为将朱海涛院长代表大连法院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郑重承诺落到实处,将区法院在中山区营商环境大会上的承诺做深做实,中山区法院将持续坚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工作理念,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立足本职,多管齐下,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提高诉前调解成效、加大速裁快审力度,做好落实营商环境举措的“第一道窗口”。

2024年第一季度,中山区法院经诉前调解成功案件638件,充分发挥能动履职作用,拓展司法服务渠道,以“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不断提升诉前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率,推进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走深走实,为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李丽


【免责声明】独角新闻未标有“来源:独角新闻”或“独角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独角新闻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独角新闻:13478671922(微信同号)

全国各县市区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田先生:18698678800(微信同号)

大连市新闻爆料请联系晋主任:13904286277(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