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法院与成都高新税务签署《关于企业破产涉税业务协作办理的补充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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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高院与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以及成都市中院与成都市税务局联合签署的《2024年企业破产程序员涉税事项合作备忘录》,深化2023年3月17日成都高新法院与成都高新税务局联合签署的《涉税司法事项协作备忘录》,2024年5月9日,成都高新法院与成都高新税务局共同举办《关于企业破产涉税业务协作办理的补充备忘录》签约仪式及府院联动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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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成都高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引千主持。 成都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良彬,成都高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玲,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刘艳,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正国出席会议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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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备忘录》就破产管理人首次税费申报流程、认可网拍价格为计税依据、税费清偿方式、简化税费申报流程等8个方面的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可操作性意见,并确定建立“破产涉税联络员”机制、开发破产涉税政策工具箱,为破产管理人的涉税工作开展提供进一步帮助与指引,是助力优化成都市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又一生动实践。

 

成都高新税务局对高新法院会前向管理人搜集整理的涉及服务便捷、欠税管理、税收债权确认、优惠政策适用、行政处罚等8类34条问题及建议进行了当场回复。成都高新税务局代表、成都高新法院代表还针对破产管理人现场提出的税收申报、表决权行使、退税时限等履职实务问题进行交流解答。

 

刘艳副会长、李正国会长分别代表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成都高新法院与成都高新税务局主动谋划、主动作为,为破产管理人履职提供切实指导与帮助、破解企业破产涉税难题的做法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持续以饱满、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推进各项破产管理人工作。

 

成都高新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玲以及成都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良彬均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来源:成都高新法院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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