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态环境发布典型案例 痛批四川峨边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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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力,保护措施未落地落实,饮水安全隐患突出。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峨边县县城规划区供水服务人口约4.5万余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三分之一,日供水量约5500立方米。

白沙河窑坪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目前四川省峨边县唯一的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2020年12月设立,设有芹菜沟、新坟沟、罗溪沟、大溪沟,以及中岗子沟、零号桥沟、水泥桥沟、内口沟等8个取水口。

二、主要问题

(一)配套水厂建设严重滞后

2020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四川省峨边县划定白沙河窑坪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取水口8个。督察发现,四川省峨边县虽然于2020年11月完成罗溪沟、芹菜沟、新坟沟、大溪沟4个取水口建设,但应配套新建的城区二水厂直至2022年10月才建成,督察进驻期间仍处于试运行阶段,供水能力严重不足,仅供火车南站等区域200立方米/日,尚未对县城全面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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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护区外违法取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白沙河麻柳湾取水口为地下型取水口,位于四川省峨边县县城,2020年12月该取水点所在保护区撤销后,四川省峨边县仍继续将其作为主要水源供水,日供水量5300立方米,占供水总量的96.4%。截至2024年3月,原白沙河麻柳湾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6栋居民楼,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大量商住楼,供水安全隐患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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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护措施落实不力

《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取水单位应当在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置隔离设施和视频监控,实行封闭式管理,并负责日常管护。督察发现,白沙河窑坪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芹菜沟、新坟沟取水点视频监控未监视沉沙池,隔离网建设不全、形同虚设,人员可随意进入一级保护区。

三、原因分析

四川省峨边县及有关部门对群众饮水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饮用水水源保护不力。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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