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庆阳市检察院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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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发出通报,对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等105个单位、刘冬青等146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庆阳市检察院冯海霞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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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名检察官,也是一个“普法追梦人”,她凭着高度的敬业精神,以坚定的法治信仰,饱满的工作热情,不断践行着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她就是庆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陇东学院附属中学、庆阳市东方红小学及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新时代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教育进校园讲师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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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不仅要传递法律知识,更要帮助培育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树牢法治信仰。对此,她紧盯犯罪案件凸显的民众法律盲区,采取“集中+订单”“线上+线下”“情境+研学”多元方式,着力提升普法精准性、多样性和实效性;联合社会组织组建“‘庆阳星’检爱护未队”,在常态化以“订单式普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等基础上,利用开学季等重点节点集中普法;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模拟听证、VR体验、法治研学,创新“健康成长 法治护航”每月音视频进全市校园活动,建立预防犯罪法治宣传平台,制作犯罪预防微电影、专题片;联合社区共驻共建,会同妇联送法进家庭,催生学法动力,促进法治种子开花结果,让法治信仰根植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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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检察实践全过程,按照“案件办理+普法”的模式,做实做亮“庆阳星”未检品牌,将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强化释法说理,所办案件没有无罪、控告、申诉、上访情形;“建章立制+普法”,联合相关部门制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机制;“阵地建设+普法”,组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12个,开展法治教育等观护活动;“溯源治理+普法”,对旅馆业等行业开展类案治理,将法治观念融入行业管理;“工作宣传+普法”,将普法融入工作宣传,撰写的《念好“五字诀”,以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被《半月谈》等刊登。

作为一名传播法治阳光的追梦人,她将继续心怀“法治为民”梦想,守正创新、实干担当、不断前行,以实际行动落实普法责任,帮助更多的人筑牢法治信仰!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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