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盘锦市双台子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缴获假币8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23年11月份,盘锦市双台子分局经侦大队收到线索:在盘山县某乡镇集市内,有一女子有非法使用假币的嫌疑。随后,民警通过大量的侦查走访,发现有一男一女经常出没于盘锦市及周边地市非法使用假币。
民警通过开展工作,最终确定男子孙某某,是河南省浚县人;女子王某玲,是盘锦市盘山县人,在盘山县某乡镇都有固定住处,并有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的重大嫌疑。2023年11月16日,民警对该案件进行受理并立为非法持有、使用假币刑事案件开展调查。
经过近六个月的工作,专案组民警不辞辛苦的奔走于多个省市,终于在2024年4月10日,民警将涉嫌非法持有假币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杰、王某玲在返家途中抓获,并在二人身上搜出百元面值假币800余张,涉案假币8万余元。经讯问,该二人从外省低价购买假币运回并藏匿于家中,伺机到外市使用,从中非法获取利益。二人对其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持有、使用明知是伪造的货币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现金交易时一定要仔细鉴别,一旦收到假币切勿再次使用,应当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若发现有人制造、买卖、持有假币,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盘锦公安
编辑:于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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