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 一窗通办”大连法院全面启动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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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吴昊)5月21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共大连市委政法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徐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丁彦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安静、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院长赵林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大连市政法系统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全市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能动司法、如我在诉”理念,以更高标准做实“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更实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更大力度解决诉讼“急难愁盼”, 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诉讼服务的力度和温度。

年初,市法院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作出“坚决做司法需求精准供给方”的庄严承诺。全市法院系统坚持“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的诉讼服务理念,出真招、出实招、求实效,蹄疾步稳落实改革部署,多措并举保障群众诉权。5月10日全面启动“如我在诉 一窗通办”工作改革,将立案和诉讼服务事项整合在一个窗口,对于咨询、立案、交费、查询、档案调阅等多项事务实行“一窗通办”,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这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充分表明了全市法院在助力大连建设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中,拿出了真招实招硬招,具有重要的司法实践意义和社会意义。

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由之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全市法院把深化“一窗通办”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题眼”和“焦点”,通过加强多部门、多业务间的协同配合,整合了数据壁垒、条块分割,把最好的场所、最好的服务提供给群众,打通了法治为民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改变群众多头跑、四处找的情况,真正做到减环节、减次数,提速度、提质量、服务,让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更快兑现,擦亮大连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金名片。

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全市法院以“如我在诉,一窗通办”为切入点,紧紧抓住“公正”这一根本要求,兑现“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下功夫,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高效解决在诉讼前,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最小支点作用,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将司法触角延伸到镇街、村社等社会治理的最末端,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推动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件事一次办”。

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守心工程。司法正义的实现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心理活动和主观感受。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司法需求和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这就促使人民法院需要不断创新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精准的司法服务,顺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司法需求。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道门,也是人民法院履行公平正义职责、接受人民监督的第一窗口,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努力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诉讼服务体系,全力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势在必行。一窗通办是民心工程,也是守心工程。这项举措打通了人民群众在立案和诉讼服务过程中的“难点”“堵点”,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司法专业性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效率和温度。

针对原有“专窗专办”模式可能造成群众“一次跑多窗”的情况,经学习借鉴和广泛调研,确定了“前台办理、群众即办即走,后台支撑、事务高效运转”的“一窗通办”模式,来院群众在任一窗口均可办理全部立案和诉讼服务事项,实现了“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次办好”。

打破原有模式,窗口设置由“专窗办”向“一窗通”转变。围绕优化流程、减窗增效,对窗口功能和区域设置进行重新整合规划,诉讼服务大厅“一窗通办”窗口,综合受理立案登记、诉讼服务等各类事项,窗口人员由“专人专岗”向“一岗多能”转变。升级“导诉区”为“导服区”,对当事人需求进行“快慢分道”“难易分流”,提高立案审核专业度和诉讼服务满意度。实行“首问负责制”,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家里事来办;建立“值班主任”机制,指定业务能力强的干警专门负责协调疑难复杂事项办理;回应市场主体司法诉求,对市场主体的立案和诉讼服务需求,开通市场主体“一站通办”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办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通0号键“市场主体”专线,接收市场主体的服务需求、意见反馈、投诉建议;开通全市融合服务,当事人在任意一家临近法院即可通查全市范围内的案件信息,着力创建“一窗通办+首问负责+融合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诉讼服务新模式,打造具有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特色的大连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新品牌。

升级服务方式,诉讼服务由“面对面”向“肩并肩”转变。导诉服务、窗口服务全面开展线上操作指导,引导当事人培养在线诉讼习惯,其中旅顺法院率先探索“无窗口”式的诉讼服务全流程在线办理模式,为开启服务“肩并肩”创造条件。对不熟悉智能化应用的当事人,提供帮办、代办、转办服务。诉讼服务大厅、各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一窗通办”诉讼服务告知书》,对诉讼流程、网上立案、法律援助等事项提供操作指引。沙河口法院整理发布16类常见诉讼《诉答文书证据目录》。为精准服务,市中院组织编制“一窗通办”工作手册,每个窗口提供同质服务,立案审核规范有序,有效解决可能影响人民群众办事效率的立案时间久、联系法官难等问题,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

加强辅导深度,诉讼辅导由“立案后”向“立案前”转变。指派熟悉立案业务的法官或聘请资深退休法官或法律工作人员组成立案辅导队伍,为当事人提供法律程序解释、立案案由释明和引导。引入227名律师志愿者驻院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诉中调解等诉讼辅导工作。高新区法院联合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开通视频诉讼辅导站,开启了远程辅导的有益尝试。为加强诉调衔接,指定专人负责诉调分流,严格管理诉前调案件,有效预防久调不立、以调代立。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的审核,确保七日内审核完毕,对于网上立案、邮寄立案或者现场立案因补充材料原因退回的,向当事人提供审核办理人的联系方式,确保当事人的问题“有人可问”“有法解决”。

延伸审判职能,权益保障由“抓末端”向“全流程”转变 。民生无小事,大连两级法院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强化“如我在诉”意识,持续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群众的矛盾解决好。制定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小案”的工作指引,明确案件范围、工作机制和工作重点。在诉前,做好法院“家门口”的调解,用足用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成果,提升类型化纠纷在线调解质效,一季度“总对总”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1657件,全市法院委派基层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9866件。在诉中,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下辨明是非,理解接受权利义务统一的调解方案,从根本上定分止争,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大连市委政法委将进一步落实政法改革各项措施,推动各政法机关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把深化“一窗通办”作为推动自身建设、服务民心的关键抓手,锚定“全市领头雁、全省排头兵、全国先行者”目标,做出成果、做出经验、做出样板,让“小窗口”展现出“大作为”,为打赢攻坚之年的攻坚之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奋力谱写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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