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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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中山区司法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8人在中山区社区矫正中心举办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旨在矫治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共有三个环节,首先集中学习增常识,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对《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教育引导社矫对象自省自重、服从监管,强化自身约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对所有矫正对象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日常报到、每月思想汇报、外出请假,积极主动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用实际行动来矫正自己的行为。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直观、深刻地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并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增强自觉接受改造的意识;二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三要严守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教育矫正效果。最后思想汇报促认识,各矫正对象汇报自己近期思想工作情况,谈打算,为今后顺利融入社会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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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山区社区矫正对象对自身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深刻认识到在矫正期间规范自身行为的重要性。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态,一定会严格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合格的守法公民。

 

                  源:大连中山普法

                  编辑: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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