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凤娘:守初心 护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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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初心 护童安

  ——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游凤娘

  “非常痛心,非常忧心。”谈到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时,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的员额检察官游凤娘神色凝重、眉头紧蹙。

  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未检战线的检察官,游凤娘始终以实际行动守护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兼任同安区政协委员、民盟福建省法制委副主任后,她积极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相互融合,推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

  因工作突出,她曾获评司法部、民盟中央“‘黄丝带帮教’工作先进个人”荣誉,其所在的“同心未爱”办案团队也先后获评“全省检察系统优秀办案团队”“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用心用情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

  4年前,游凤娘和所在的“同心未爱”团队办理了一起特殊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令她至今记忆犹新。

  年仅14岁的被害人陈某某被带至宾馆性侵,3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定性和情节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3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同时从严掌握量刑从宽幅度,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这起案件看似结束了,但反映出的社会监管、家庭教育、被害人救助等诸多问题还未完全得到解决。”游凤娘忧心忡忡。

  原来,事发前陈某某的父母因情感纠纷正在闹离婚,对陈某某疏于监管,导致其深夜外出被性侵。在游凤娘看来,“父母存在严重的监管缺失”。为此,检察院向陈某某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对其父母进行训诫,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重塑良好家庭关系。

  在遭受性侵后,陈某某变得敏感、内向、厌学,不愿与人接触交流,原本温和活泼的性格也变得暴躁,出现明显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考虑到陈某某处于身心成长期,心智尚未成熟,检察院及时启动“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特殊保护机制,并制定“课题分离”“摆脱受害者角色”等个性化心理救助方案,帮助陈某某重建生活和学习信心。

  “大多数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并非偶发。在发生之前,总有直接或间接诱因和一定的背景。”游凤娘介绍,在办理该起性侵案时,同安区检察院根据案件中发现的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线索,梳理了近年来在辖区旅馆内发生的性侵案件,经调查后发现相关部门怠于履行旅馆业监督管理职责。

  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促进旅馆业健康经营、规范管理,同安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全市首份针对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下发了《旅馆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起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线索举报工作机制。

  “我们梳理了近年来发生的性侵案件,发现部分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系在校生,部分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明显不足,导致部分学生游离于学校和家庭监管之外。”游凤娘介绍,对此,同安区检察院启动调查,并邀请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研究检察建议的制定,听取了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必要性、可行性、说理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从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完善防性侵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及线索移送、加强家校联系一体防护等方面,向涉案学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共织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网。

  “通过一起案件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办案工作再往前进一步,延伸到家庭、学校、社会及相关行业领域,让各方都参与进来,全面系统地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游凤娘深有体会地说。

  以精准履职守护正义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游凤娘及其所在的“同心未爱”团队办理了厦门市首例性侵未成年人终身从业禁止案件、首例针对旅馆和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以及文身治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整治等一系列社会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公益热点案件。

  游凤娘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连续两年被评为厦门市十佳法律监督案件,入选福建省落实“春蕾安全员”机制优秀工作案例,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第十三批典型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收录。她过去办理的数百件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主动办理了系列恶势力犯罪案件等案情疑难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不仅让被告人认罪伏法,也让群众拍手称快。

  “对于校园霸凌行为必须‘零容忍’。”2023年,游凤娘及其团队在办理黄某某寻衅滋事、猥亵儿童一案中,从引导侦查取证、支持起诉、诉源治理到入校普法,全流程开展校园欺凌严惩、处置和预防工作。经同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有力打击校园暴力恶性犯罪。

  该案中,“同心未爱”团队帮助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就其中两名未成年被害人因该案造成身体损害的情形向同安区法院提起民事支持起诉,并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支持被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平复被害人创伤。

  在“同心未爱”团队的推动下,同安区检察院与区妇联紧密配合,对妇女儿童被害人共同开展救助,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有需要的家长提供一对一指导和辅导,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接“爱心妈妈”,弥补亲情和家庭监护的不足,同时针对被害人出现的应急创伤障碍等,持续开展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尽力帮助被害家庭修复亲子关系、抚平心理创伤。

  为了能帮助更多未成年人,办案之余,游凤娘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2014年至今,她坚持每月为困境儿童捐助,并带动所在的“同心未爱”团队积极参与关爱困境、弱势未成年人等公益活动,所在的工作团队和民盟支部均被辖区社工组织授予“爱心扶幼”牌匾。

  在参政议政中尽显担当

  近年来,游凤娘作为同安区政协委员、民盟福建省法制委副主任,对法律、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社会民生等相关议题积极建言献策。特别是面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困境和问题,她不遗余力地以社情民意、书面报告、课题调研等形式向相关部门报送。她因此连续三年被评为“福建省民盟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被评为“民盟中央社情民意信息先进个人”。

  日前,针对近期发生的校园霸凌致死案引发社会对于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治力度的热议,游凤娘及时撰写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案件处置中的“反向失衡舆情”亟待完善》,并向民盟厦门市委申报了《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失衡现象调研及应对》研究课题。

  “未成年人本是法律特殊保护对象,而一旦成为加害人,其未成年人身份又为其逃避制裁提供了便利。如何在保护和打击之间实现平衡,考验着立法和司法智慧。”游凤娘坦言。

  她认为,对未成年加害人保护过度、处罚或震慑力不足,可能会留下后患,可能引发被害人家属心理严重失衡。“有的加害方监护人存在严重的监管失职,又有护犊子的心态,出了事漫不经心,缺乏对被害方及家属的同理心,造成被害方家庭二次心理创伤。”在她看来,严重的低龄刑事犯罪如果处置不当,会伤害民众朴素的正义观,这些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所以,研究该课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游凤娘提出,未成年人案件中应严格坚持和贯彻“双向保护”原则,从事实、规范出发,平衡和维护双方权益。“本课题旨在深入分析、探索未成年人案件中双向保护原则的贯彻困境和应对措施,对社会高度关注热点予以回应。”

  面对涉未成年人伤害案引发的社会舆情,她认为,还要着力做好受害方事后救济与隐私保护工作,更好回应社会民众担忧。她将充分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建议修订有关法律,加大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的惩罚力度,同时探索立足“双罚制”模式惩处监护人严重监管缺失责任;细化法律条文,对学校等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根据过错程度予以处分,并制定相应比例的民事赔偿规定;在司法救助资金或民政救助资金中增设专项基金,对受害方进行兜底经济补助的同时,依托公益机构建立受害方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公益机制。

与此同时,游凤娘还针对近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现象展开调查与研究。“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开展专题调研,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稳步下降。”她这样说道。

作者:田雄 陈厚萱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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