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事案件当成自家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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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付文玉

    “叮铃铃,叮铃铃……”办公室里电话铃声此起彼伏,“付文玉法官在吗?我不想跟我老婆离婚。”“什么事情,你别急,慢慢说……”这是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付文玉的工作日常。她经常说,家事案件虽小,但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谐与幸福,要把家事案件当成自己家的事来办,用心用情妥善处理。

    2023年12月4日,付文玉接到一起离婚诉讼的案卷。年过七旬的张某(女)于1973年经人介绍与高某(男)结识,并生育了一儿一女。现在本该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但张某起诉称婚前与高某感情基础不好,高某性格急躁,婚后两人经常发生争吵,现在自己有心脏病,情绪激动对病情非常不利。为了自己有个健康的身体,不再受高某辱骂,张某要求与高某离婚。付文玉联系张某所在社区主任,得知高某经常对张某大吼大叫,有时还推搡张某。双方之前到社区调解过,但关系没有得到改善。

    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之后,考虑到双方纠纷因情而起,还需用情来解,一纸判决无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家和,且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也无不可调和的矛盾,如今两人已相伴五十余年,儿孙满堂实属不易,付文玉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解开双方心结,让他们安享晚年。

    调解地点选在了青云谱区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付文玉同时邀请张某和高某的子女以及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开展联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付文玉和家事调解员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亲情说教、换位思考等调解方法,促进双方当事人进行有效地沟通,并向高某释法析理,告知其经常性的谩骂行为与和谐家庭氛围、优良家风建设相悖。之后在付文玉的引导和子女的共同参与下,张某和高某回忆起过往生活中的温情时刻,回想起双方互相扶持、互相理解走到现在的点点滴滴。张某不禁热泪盈眶,表示自己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是一时气不过才起诉的,自己也想和老伴相伴到老。自知理亏的高某看着流泪的张某,也当即承认错误,并出具承诺书。两人重归于好,互相搀扶着缓步走出法庭。

    无独有偶,在成功调解完张某的离婚案件之后,付文玉又联合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成功调解了一起“90后”夫妻离婚纠纷。王某(女)与李某(男)经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双方因工作原因长期两地分居,李某一人在南昌工作,女儿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王某在外地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经常借故周末留在南昌,对妻子、女儿漠不关心,两人逐渐产生矛盾,王某多次规劝无果,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离婚。

    考虑到孩子尚不满2周岁,父母离婚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同时被告李某也不同意离婚。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李某改变不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付文玉向李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李某定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李某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承担起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在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并向妻子王某赔礼道歉。最终王某和李某调解和好,王某撤回起诉。

    家事无小事,家事大如天。付文玉常说:“家事案件情理法相互交织,剪不断、理还乱。要以‘如我在诉’的态度,把家事案件当成自己家的事来处理,通过耐心调解,引导当事人敞开心扉,辨清法理、道理和情理,让双方建立好沟通的桥梁,才能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于无形之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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