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添加、剂量随意,经黑作坊产出,畅销各地的“性保健品”,被查出含有“西地那非”,商户知假售假,买家甘愿吃“哑巴亏”。
畅销全国各地的“黄金玛卡”、“德国黑倍”等几十种“性保健品”,竟含有国家禁止添加在食品和保健品中的“西地那非”成分,短短八、九个月时间,销售额高达790万元。
2023年10月8日,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11月24日,淮阳区人民法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尹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四年、罚金2万元至1090万元的同时,判决被告人根据各自犯罪金额连带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合计人民币7926.322万元,并责令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后徐某、尹某上诉,2024年2月5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对二人的一审判决。
民房里查获大量待售的“性保健品”
2023年5月9日,徐某在淮阳区某乡一民房内生产假性保健品的窝点被公安机关捣毁,现场发现“中药伟哥”“金枪不倒”“藏秘肾宝片”“蚁力神”等26个品种性保健药品,共计539条、5786盒,另有包装盒、塑料瓶半成品药丸、说明书等若干。
2023年5月25日,公安机关在徐某情人尹某家中将其抓获,同时发现尹某同样在生产假性保健品,现场查获“中药伟哥”、“金枪不倒”等28个品种共计2138条、128280盒性保健品。
经侦查发现,徐某、尹某二人在抖音相识,交流中了解到加工销售性保健品来钱比较快,遂商议从事该项生意。随后二人到各地参加“药交会”,寻找“生意经”。然后,他们各自租赁闲置的民房,购置原材料,雇专人进行包装,分别在周口市淮阳区、太康县开始小作坊式生产。通过在“药交会”上收集的客户信息进行推销,产品则通过物流代收货款的方式销往全国各地。
送检结果显示,查扣的徐某、尹某加工生产的多个品牌的性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据了解,西地那非是国家许可销售的处方药物,且西地那非有副作用,会造成血管扩张、心跳加速,如有心血管疾病和心脏病人员使用,还可能有生命危险。我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和保健品中禁止添加。故徐某、尹某生产的“性保健品”被依法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
知假买假 “药交会”后的秘密交易
从初次参会的看客到大胆租赁摊位进行展销,徐某、尹某发财的野心越来越大,他们直接将收集的包装样本放到展位上进行销售,以此方式吸引客户,添加微信后开始线上推销。还有包装盒供应商不问二人是否有生产资质,便直接上门提供包装盒,成套的包装盒通过物流方式输送到二人手中。为了避免暴露身份,他们互相不讲真名,货物到达目的地,通过电话联系后,随机找到街边的超市,通过超市置换现金的方式进行结算。
参加“药交会”的客户大多是经营性用品店的老板,或者是通过私人售卖性保健品的个人。圈内人都知道,尹某、徐某卖的这些性保健品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也知道吃了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会对人体造成损害。但是,由于二人给的进货报价远低于市场价,且销售一段时间后并没有人反馈身体出现问题,就铤而走险继续销售。为了避免出事被抓,有些商家从不保留库存。
截至案发,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间,尹某已销售假“性保健品”价值人民币539万余元,徐某已销售假“性保健品”价值人民币250余万元。
“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双责同追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案件线索之后,立即行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取证意见。坚持全链条打击,注重电子证据恢复,以物流发货信息为主线,上追原料供应,下追销售终端,科学核算犯罪数额。同时,要求规范扣押、物证保管程序,依法送检,准确定性。最终,在审查批捕时对涉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
由于尹某、徐某二人行为已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通过内部线索移交程序,将监督线索移送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又向市场监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快递寄递实名登记,并联合本院行政检察部门,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2023年10月8日,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尹某、徐某等人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法院全部采纳了指控和量刑建议。
“以案释法+溯源治理”一体推进
为实现以案释法、推动食品安全社会治理的目的,淮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并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合法经营倡议书,详细列明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16种禁止性行为”,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尚德守法、诚信经营。此外,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14家经营场所进行走访排查,发现案件线索3条,目前已立案2条。
来源:周口检察
编辑:盛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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