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法院:诉前化解涉企纠纷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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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信用交易(赊销)已经成为企业之间履行合同的主要交易方式。在经济缓慢复苏的过程中,合作的企业在经营中流动资金一旦出现风险,很容易出现账款被拖欠时间长、回款难的局面,承受较大资金压力。

2024年4月,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盘锦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盘锦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一套污油泥处理设备,合同货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02万元,原告按照约定交付全部货物后,被告仅支付原告货款20万元,剩余货款82万元却迟迟未支付,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支付货款事宜,被告均以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为由推脱,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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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将本案分给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王如意受理该案件后,多次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在与被告阐明法律法理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后公司将面临的诉讼结果后,被告在半个月的时间内通过银行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陆续向原告支付货款27万元,随后调解员王如意又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被告提出将剩余货款以返还设备的方式进行抵账,得到了原告的认可,最终原告自愿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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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高效模式,高效解决纠纷,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调解员王如意通过从企业应收账款回收难、周期长等痛点切入,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以及履行给付义务,在短时间内打通应收账款回款“最后一公里”。

来源: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

编辑:于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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