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湾街道“四所一庭”321工作法 全力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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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乃柱)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2022年以来,大连湾司法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持续推动建立“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高效便捷的调解工作格局,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三个机制:一是建立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驻街法庭、街道社会治理办为成员的联席会议机制,司法所所长负责协调联络,定期召开小组联席会议,认真分析当前纠纷形势,落实工作责任,解决工作短板,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环节工作稳步推进。同时针对“涉访涉诉”及可能出现的民转刑等重大疑难纠纷,联动小组将及时开展联合调处,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稳控措施,防止矛盾纠纷转化升级,形成调处工作闭环。二是司法所与驻街法庭进行有效衔接,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探索通过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进一步为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实现高效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三是司法所与辖区派出所建立了“两所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警情转接和治安转民事纠纷的调处工作,并协调社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及时对调解工作给予专业法律指导,确保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二级阵地:一是强化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由司法所牵头,吸纳辖区派出所、驻街法庭、律师事务所、街道相关部门为成员,采取常驻、随驻形式入驻,设置服务窗口、联合调解室及心理咨询室,全力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只跑一地,只进一门,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服务需求。二是充分发挥社区(村)法治超市、评理说事点、公共法律服务点阵地作用,不断丰富其服务内涵,组建由社区(村)两委成员、辖区片警、法律顾问、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退休党员干部等组成的志愿调解队伍,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

坚持一个目标

实践中,大连湾司法所、大连湾派出所、沿海派出所、大连湾法庭、街道社会治理办等各单位、各部门在街道有力领导下,自觉围绕“四所一庭”联动共建,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提高自身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抓手,持续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力筑牢社会和谐稳定基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为推动“四所一庭”工作走深走实,各成员还广泛联合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在普法的同时大力宣传“四所一庭”工作模式和调解工作优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四所一庭”联动工作的知晓率,在辖区积极营造“调纷止争”的浓厚氛围,引导大众优先选择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自“四所一庭”联动调解工作开展以来,共计联合化解矛盾纠纷55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6万元。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覆盖人群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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