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通川区检察、公安、市场监管三部门联合发起销毁假冒商品活动

浏览(98)

近日,由四川达州通川区人民检察院、通川区公安分局、通川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发起的销毁假冒商品活动成功举行,进一步净化了通川市场环境,保护了消费者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image.png

据了解,此前,四川达州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出一批酒商品涉嫌假冒伪劣,立即立案调查;四川达州通川区公安分局接到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线索,立案展开了进一步侦查,迅速锁定该案犯罪嫌疑人高某。

经查,高某及其所在某生物科技公司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制售假冒品牌“某某松露酒”商品,从中非法获利数万元。犯罪嫌疑人高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后经四川达州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高某及其公司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公开宣判。被告单位某生物科技公司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高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单位、被告人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查扣在案的假冒松露酒、商标贴等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销毁活动现场,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紧密协作,对查获的假酒进行了现场交接。这些假酒被统一装车,运往指定的销毁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此次销毁活动既展示了打击假冒伪劣的成果,也进一步提升了知识产权行政+司法系统保护能力。

image.png

image.png

来源:达州市场监管

编辑:张建民


【免责声明】独角新闻未标有“来源:独角新闻”或“独角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独角新闻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独角新闻:13478671922(微信同号)

全国各县市区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田先生:18698678800(微信同号)

四川省新闻爆料请联系张主任:1390986356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