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药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文某某沿街摆摊销售自制产品“五毒驱风油”,其自制产品说明书标注有功效、用法等内容,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对现场的瓶装“五毒驱风油”以及未灌装的“五毒驱风油”、空瓶、纸质说明书、标签等物品进行了扣押,并会同中江县公安局联合执法,对当事人家中的生产现场进行了初查,发现有“红花油”、“伸筋草粉”等生产原料及加工、制作、灌装工具。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扣押的“五毒驱风油”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验,上述“五毒驱风油”含有阿司匹林、地塞米松等化学药物成分。经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上述涉案的“五毒驱风油”为药品,文某某的涉案行为为生产未取得药品批准文件生产药品的行为,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目前,四川省中江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将该案移送中江县公安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这是中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办并移送的中江县首例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案件。
来源:德阳市场监管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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