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中院召开深入推进庭审优质化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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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鞍山中院召开深入推进庭审优质化座谈会,法官与学者对谈互动,理论与实践交流碰撞,在研讨中求方法明方向。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参加会议。他强调,要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再接再厉,努力把庭审优质化做成品牌,做成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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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鞍山中院探索推行庭审优质化改革以来,从诉答文书规范化等“小切口”入手,以庭审模式改革、配套措施完善、审判团队组建等工作机制创新,推动鞍山两级法院案件质效不断提升。2022年末至今,鞍山辖区整体质效排名始终全省领跑。鞍山法院长期以来以审促学,以学助审,与高校合作展开新型庭审方式培训、法律适用综合提升专题培训、证据审查专题培训班,并陆续开展了讲座辅导座谈交流、庭审观摩等系列配套活动,当前庭审优质化不仅是学术理论界的重要课题,已逐步成为司法实务界的广泛共识。

基于此,座谈会聚焦争点整理研究、事实认定研究、证据审查研究以及释明权行使与突袭性裁判防止研究四个庭审优质化的重要逻辑环节,回望俯瞰各类实务案件中的积极实践,延循四个方面内在联系,探讨了纠纷多元化解与审判职能创新;法学学术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互交融促进,在审查与释明层面寻找最佳契合点,座谈内容环环相扣,基层声音与学术思考接连回响,“从不同的角度和维度视角来研讨我们感兴趣的实践话题,层次丰富,耳目一新! ”“希望这些审判成果不仅转化为可复制的经验,也能走进高校,成为教学资源。”……与会者纷纷感慨,在交流中凝聚共识。

在争点整理主题讨论中,沈阳中院四级高级法官相蒙和鞍山中院民四庭副庭长于淼,分别以“公开法官审理思路基础上进行争点整理”以及“争点归纳位序和争点协商技术的综合运用”为题发言。其中“法官应公布自己的审理思路,并解释思路产生的法律依据”“胖的判决不如瘦的和解”“361天二次开庭和37天一庭调解”等有趣有料的思考和案例,引发专家学者畅谈感悟。“紧扣矛盾纠纷的争议焦点简化程序有利于审判‘火力’的集中”,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章武生等专家表示,争点整理是新型审判技术的核心,在确定“关键争点”的基础上调查证据,能够大幅提高法庭审理和解决纠纷的效率。法官需要在案件中不断磨练诉答文书规范化、书状先行等技术应用能力,引导双方当事人有效争锋进而促成协商一致。

   在接下来的事实认定研讨中,铁西法院副院长潘月德和鞍山中院民一庭审判长单琬甜围绕“庭审优质化背景下的事实认定相关问题”和“民事审判事实认定的难点问题分析”两个话题进行发言,分别梳理刑事与民事审判的上诉及申诉再审情况归纳问题,结合具体案例阐明了书状先行、心证公开、类案指引在落实庭审优质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对提高裁判的准确性、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与会嘉宾围绕事实认定如何界定、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统一性等方面内容展开讨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傅郁林等专家结合实践与法理,详细阐释事实认定的判断、事实认定和争点整理在逻辑层面的对接两方面内容,提出把当事人的争议纳入到法律框架、针对要件事实得出结论等意见建议。 

随后,海城法院审管办主任王迪和市中院民三庭审判长霍健就“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证据审查”和“新型庭审对传统证据审查之改变”对民事证据审查的司法实践进行阐述。鞍山地区庭审优质化改革以来,证据审查的范围、举证质证的时间点和方式、证据的审查顺序均实现高效转变,实务中也更加注重实体规则、程序公正以及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霍健介绍道,“在近期审理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载明了工程量和价款的承揽合同,后就加工承揽费与工程价款产生争议,通过在庭前审查双方录音证据,证明合同签订中工作量和价款有着不正当目的,并非真实;证据审查后,认定合同中约定部分无效,以此通过证据的审查找到了线索重点,直接影响了最终庭审结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雷等学者充分肯定了鞍山法院法官在证据审查方面的探索和思考,并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诉讼中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问题进行点拨。

在释明权行使与突袭性裁判防止主题讨论中,沈阳皇姑法院审管办主任苏宏伟和铁东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于丽新分别以“以释明权的精准运用防止突袭性裁判的产生”和“以新型庭审为中心论突袭性裁判的防止”为题发言,获得与会专家学者共鸣,“释明权行使与突袭性裁判防止相辅相成,是新型庭审方式不可或缺的两翼。”“应以释明权的精准运用来加固正义的防线。”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任重等学者结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198条,以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释明为例,阐述如何兼顾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感受,为法官和当事人如何协力做好释明权的行使提供了思路与方法。

座谈会最后,陈林强调,庭审优质化是当下有效破解上诉率、申诉率居高不下的有效抓手。诉答文书是实现庭审优质化的第一道关口,通过诉答文书规范化使诉辩形成有效争锋,庭审证据调查才会集中高效,后续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才会准确,当事人才会对裁判的形成过程和结果有合理预期,环环相扣做实庭审优质化,才能实现审判质量最优、效果最优、效率最优,当事人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最优。鞍山两级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锚定目标、一以贯之,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地敲下去,直到鞍山两级法院庭审优质化之花满庭盛放。

会议由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钱雷主持。省内外理论与实务专家,鞍山中院审判业务庭负责人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参加座谈。

来源: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金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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