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诚信诉讼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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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不存在与他人串通制造虚假诉讼的情形,也不存在伪造、编造、隐匿证据等虚假情形……”近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向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首份《诚信诉讼承诺书》。

《诚信诉讼承诺书》明确载明诉讼当事人需承诺的内容,并告知如违反承诺,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个人将承担十万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法律责任;单位将面临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鹿邑县人民法院在诚信诉讼建设方面推出的重要举措,当事人在参与诉讼前需认真阅读并签署。此举旨在有效净化诉讼环境,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进一步提升司法权威。

来源:鹿邑法院

编辑:盛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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