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部分市民的情绪也变得激动起来。因此,海城公安查处了多起殴打他人的案件,多名违法行为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案例一
案例二
6月5日20时,在王石派出所的辖区内,张某与朋友李某等人在一家饭店内因言语不合发生争执。随后,李某情绪失控,对张某实施了殴打。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李某控制并带回安机关。经查,李某对殴打张某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
6月6日11时许,腾鳌派出所接到徐某的报警,称其在海城市高坨镇政府西侧的健身广场遭到孙某的攻击。警方接警后立即赶至现场,发现徐某身上有多处砍刀造成的红印和伤痕。经调查,徐某与孙某因日常琐事在微信上发生争执,双方约定在健身广场见面沟通。然而,见面后孙某情绪激动,使用未开刃的砍刀对徐某进行攻击。最终,孙某、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6月12日16时,在北关派出所的辖区内,发生了一起因误会引发的斗殴事件。李某声系杨某的前男友,在不认识杨某现任男友万某的情况下,误以为对方挑衅自己,遂上前对万某进行无理由殴打。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最终李某声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7日。
案例四
6月12日19时,在西柳镇坯厂村的一家烧烤店内,杨某与李某阳因债务问题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李某阳情绪失控,拿起身边的铁凳子对杨某进行殴打,导致杨某受伤住院。警方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因李某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李某阳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海城公安局
编辑:王金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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