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自然资源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四川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作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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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中共四川省纪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省一级自然资源部门督察执法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聚焦从严查处、精准问责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切实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规违纪行为查处、责任追究工作。

《机制》明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督察执法机构与四川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加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领域有关工作的沟通交流和会商研判,原则上每年至少会商研究1次相关工作,涉及重大专项工作,重要问题进展,重点问责事项移交、处置等适时进行会商。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督察执法机构与四川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驻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相互通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办理结果,对自然资源部、省级层面直接查办或挂牌督办等重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以及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致函四川省政府或通过媒体曝光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可联合开展通报曝光工作。

视情重点警示约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自然资源违法问题突出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可不定期联合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督导,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对各市(州)履行督察问题整改和违法查处整改职责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重点督办问题责任调查处理情况,以及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有关处理处置、问责意见执行、纪检监察建议落实等情况。

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经调查后认为存在失职失责情况需要问责的,提出予以问责的建议,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据了解,2022年以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四川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分别出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全面强化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检察监督、刑事司法等工作衔接,有序推进领域间会商沟通、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等,持续提升打击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

来源:四川自然资源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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