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辽宁省法治环境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在沈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和持续改善法治环境年度重点任务进行中期调度,对全省法治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总结经验成绩,查摆存在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促进全省法治环境建设跃上新台阶,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会议还对推进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提出要求。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蒋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是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更是必须担起的时代重任。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省“1+1+5”工作部署,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营商环境建设最突出、最紧迫的任务,把推进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作为当前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要点为总抓手,推动法治环境持续改善专项方案落地落实,抓好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聚焦涉法涉诉信访、征地拆迁补偿、未成年人保护、物业纠纷和城管执法等领域开展专项督察,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推动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以法治之力助推辽宁营商环境从发生“重大转变”向实现“根本性转变”跃升,努力让法治成为全面振兴的坚实保障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常态化制度化,紧盯未成年人保护、养老育幼、食品药品安全、物业纠纷化解、涉民生法院生效裁判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扎实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包保法治建设重点项目,推动解决法治领域重大疑难问题。
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抓法治环境建设的工作格局。要将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和持续改善法治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重要内容,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切入点,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以点上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推动法治环境建设跃上新台阶。
来源:法治辽宁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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