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 担使命丨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挪用公款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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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为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强化职务犯罪案件的警醒和震慑效应。6月27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以“守初心 担使命”为主题,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将庭审现场打造成警示教育讲堂,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挪用公款一案。县烟草局10余人进行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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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218户购房业主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144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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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法庭调查举证、被告人陈述、律师辩护等环节依次进行,一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一步步走上腐败堕落的全过程展现在旁听人员眼前。大家在扼腕叹息的同时,也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惨痛教训,他们表示要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以清廉、实干、担当之心,用更饱满的精神、更昂扬的姿态、更优异的成绩为建党103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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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沈丘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一系列庭审观摩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推动廉政教育深入人心,筑牢国家工作人员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贡献沈法力量。

来源:沈丘法院

编辑:盛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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