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成都青白江公安曝光了两例酒驾、醉驾案例。
案例一
司机“二次酒驾”被查获
6月19日19时许,成都青白江公安交警九分局民警在青白江区祥福西街与祥福南街交叉路口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其间发现一辆号牌为川G1***1的小型轿车行迹异常。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对该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后,结果显示为42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但当民警对其进一步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某居然有“前科”,其早在2022年7月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并处罚。没想到他并没有引以为戒,改掉酒驾的恶习,再次触碰了酒驾“高压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刘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醉驾上路,被查追悔莫及
6月21日23时许,成都青白江公安交警九分局民警在青白江区同华大道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一辆车牌号为川AY***J的小型普通客车向执勤点缓慢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陈某见到民警,神色紧张,说话吞吞吐吐,且浑身散发浓浓酒味。随即,执勤民警要求陈某下车,到安全区域接受酒精呼气测试后,结果为164mg/100ml,后经抽血检验,陈某血液内乙醇浓度为161.8 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了解,陈某当晚喝酒后,自以为时间已经很晚,交警应该都下班了,加之离家也不远,便侥幸驾车回家,不料刚出来不久就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面对民警,陈某不断拍打着自己的头,接连叹气,尽显悔恨。因涉嫌危险驾驶罪,2024年6月27日,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接下来,交警九分局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源头监管、违法查处、宣传教育力度,全力以赴防范道路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来源:成都青白江公安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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