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关系民心的“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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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们为了我们家的这点小事儿,今天特意上门来调解,实实在在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年近九旬的李老爷子握紧法官孙闯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民事案件,当事人李先生一生操劳,养育了一儿二女,在即将步入鲐背之年时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李先生的大女儿独自承担起了照顾父亲生活起居的责任,李先生遂将儿子和二女儿诉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二人承担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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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阶段,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诉前特邀调解员张玮做了大量调查和调解工作。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孟凡姣积极联系老人的儿女,为其详细讲解法律规定。承办法官孙闯认为,按照以往的办案经验,涉及家庭内部的亲情纠纷,往往当事人互相存在误解,矛盾比较突出,甚至是积怨已久。鉴于此,孙闯指导孟凡姣和张玮做好本案的背景调查工作,又根据二人反馈的具体情况找到本案的调解切入点,计划通过说服和感化,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对各方进行劝导。

考虑到李先生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孙闯决定召集其子女,一同前往李先生家中进行现场调解。

翌日清晨,李先生见到孙闯和孟凡姣如约登门,非常激动,便出现了文章开篇的场景。而当所有子女终于聚齐在李先生家里时,老人难掩心酸,喃喃道,已经记不得上一次全家聚齐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在李先生家里,孙闯听取了多方意见,并与孟凡姣分别做老人和子女的思想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终于打开了一家人多年的心结,弥合了各方之间的嫌隙,李先生与儿女们通过这次会面调解找回了失落的亲情。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各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700元,回到法院后,孙闯又马不停蹄出具民事调解书并于当天送达。

老有所依是每个人最朴素的愿望,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位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在赡养老人时不仅要进行经济供养,也要给予心灵慰藉。子女间也应当互帮互助,共同承担好让老人安度晚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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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老百姓的事儿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孙闯法官经常这样说,走进家里、坐上炕头的暖心调解,让“如我在诉”的承诺深入群众心间,拉近法官和群众的心理距离,让沟通更顺畅,信任更坚固,法官将心比心的“暖心嗑儿”传递了司法的温情,也将“冷冰冰”的法条执行得“热乎乎”。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在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枫桥经验”真正在基层法院的审判实践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编辑:孙世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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