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企业负责人被拘,成都交警“百日攻坚”行动调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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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成都市启动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全警上路,强化路面管控、精准打击、源头治理、宣传警示、责任追究,从严查处一批易肇事肇祸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治理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推动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其中一项严管交通的硬措施,就是“开展突出违法溯源整治攻坚”。成都交警重点对近期交通事故情况突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较大的运渣车、水泥罐车、网约车企等客货运输企业进行溯源深度调查,对涉嫌违法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依法打击治理,加大震慑力度,倒逼货运、建筑垃圾运输等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合规运营,防范减少货车超限超载导致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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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伪造安全管理记录 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拘留

5月9日,成都交警事故预防处理处重案侦查大队和成都交警五分局事故预防处理(执法办案)大队联合办理一起发生在成华区渣土车交通事故案件时,通过对该车辆所属四川阳帆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记录台账、安全培训情况等进行查阅中,发现存在伪造相关台账及虚设安全管理机构的情况。民警立即固定了相关证据,并对企业法人刘某开展调查。调查中,民警发现作为涉案渣土车的具体管理公司,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记录表、驾驶员岗前考试记录等伪造管理台账的情况。伪造相关台账不仅影响了公安机关正常办案,更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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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刘某伪造证据,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5日行政拘留、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强迫驾驶人超载 商砼站站长被拘留

近日,成都交警五分局针对一起涉及超载运输的交通事故进行了深入调查,并依法对涉事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5月6日,成都交警五分局在处理一起水泥罐车交通事故中发现涉事车辆存在严重超载运输的行为。交警对该车进行过磅称重后发现该车总质量为39.88吨,核定载质量为31吨,超载8.88吨。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当天早上在成都新泓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搅拌站内,商砼站站长景某某强行要求驾驶人进行超载运输,尽管货物严重超出核定载重,景某某依然要求车辆出场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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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砼站站长景某某实施了强迫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载运输货物,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2日行政拘留、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百日攻坚”期间,成都全市交警坚持“以打促防、以整促改”,针对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突出交通违法,坚持溯源追责,对涉事车辆所属企业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理,有效强化对重点运输车辆及企业的监管力度。

来源:成都公安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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