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开新篇,护企惠民共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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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活动安排,提高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司法公信力,河南省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人民广场、好人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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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过程中,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行政检察工作;讲解《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介绍行政检察的职能范围、监督方式以及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政策、依据、效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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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结合办理的“王某与太康县毛庄镇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检察监督案”为群众详细讲解行政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树立人民群众法治和维权意识。2024年3月,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土地征用补偿行政案件监督中发现,太康县毛庄镇某村村民王某、赵某某、王某某婚后户口未迁移。2010年,该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的拆迁补偿方案规定:本村已婚女子户口未迁出的,以及离婚后户口又迁回的,不能享受拆迁补偿待遇。王某、赵某某、王某某认为自己应该与其他村民一样享受相同拆迁补偿待遇,遂对毛庄镇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太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检察官发现虽然上述案件判决程序和事实认定都没有问题,但是当事人如果无法享受和其他村民同等拆迁补偿待遇,那么若其丈夫所在村庄以户口不在本村者不能享受同等拆迁补偿待遇,这些“外嫁女”有可能又要历经多次诉讼,奔波多年,实际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程序空转”无法保障“外嫁女”的合法权益才是这个案件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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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症结之后,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与镇村两级班子商议沟通,王某、赵某某、王某某都得到了相应的补偿,最终达成实质性化解。随后,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全面排查辖区行政审判类案、乡村两级涉及征地补偿中的矛盾纠纷,收集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外嫁女”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障的问题线索,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召开“听证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为手段,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目前该专项活动正在积极推进中,一批“外嫁女”合法权益得到救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社会、政治效果。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人民群众涉法问题。本次行政检察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通过宣传,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职能有了更多、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切实感受到行政检察的新作为、新气象,深受群众好评,展现了太康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日后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打下了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行政检察,为民而行。下一步工作中,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为法治太康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太康县检察院

编辑:盛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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