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立山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项异地扣押车辆的任务时,案外人胡某纠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围堵车辆,阻挠执行工作。鞍山市立山法院与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力合作,最终完成执行任务。
此次拟扣押车辆为被执行人赵某宇名下的车辆,鞍山市立山法院干警执行前调查了解到,该车辆已被海城市某汽贸有限公司质押给案外人胡某,在扣押车辆时可能会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挑战。果不其然,案外人胡某不仅不配合法院工作,且找来了众多社会闲散人员对执行工作进行百般阻挠。这些人将车辆围堵,并试图以各种危险举动抵抗执行,阻止立山院执行干警扣押车辆。他们扬言:“今天谁也开不走这辆车!”鞍山市立山法院执行干警将情况上报,立山法院执行局王局长立刻与拟扣押车辆所在地的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沟通,制定了周全的应对方案,并请求当地法院协助。沈河法院接到协助申请后,指派执行局副局长第一时间带队支援。沈河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与立山院干警一同耐心劝解、释法明理,告知胡某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个人利益,而不是选择不正当手段妨碍执行。在重重阻碍面前,两地执行干警毫不退缩,合力执行。最终,案外人胡某在强力震慑下交出车辆,立山法院执行干警将该车辆扣押至立山法院指定地点。
此次异地扣押车辆执行任务的完成,不仅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权威,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守护。法律的尊严不容侵犯,正义的脚步不会停歇。立山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的原则,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金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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