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某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提请撤销缓刑的听证会。崇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旁听。
听证会上,崇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宣读了《提请撤销缓刑建议书》,崇州市人民检察院发表检察意见,当事社区矫正对象及其辩护律师发表申辩意见。崇州市人民法院经过合议庭合议,采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依法对该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当庭宣判收押。
听证会结束后,主审法官、检察官、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分别对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纪律教育,要求他们以此案为戒,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强化身份意识,严格遵守日常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监督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下一步,崇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将立足自身职能,加强部门联动,运用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法治课堂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提升社区矫正质效,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努力为建设平安崇州、法治崇州贡献力量。
来源:法治崇州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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