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巴中市委批准,巴中市纪委监委对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罗鸿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罗鸿宾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户外广告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罗鸿宾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巴中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报省纪委审核、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鸿宾开除党籍处分;由巴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四川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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