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发布6件金融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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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川渝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成渝金融检察职能作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金融民事案件,形成了一批具有川渝辨识度的金融民事优秀案例。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审定,于2024年7月23日联合发布“某塑胶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等6件优秀案例。

案例1:某塑胶有限公司与重庆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

重庆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塑料制品公司)与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塑胶公司)因承兑汇票到期未能兑付引发纠纷。法院判决驳回某塑胶公司诉讼请求。某市检察院抗诉认为在原因债权与票据债权并存的情况下,某塑胶公司有权选择以基础法律关系向某塑料制品公司主张债权。提出抗诉后,通过法检联合调解促成当事人成功达成调解。本案依托“精准抗诉+积极促和”,实现法治“力度”提升护企“温度”。

案例2:曹某与成都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

曹某因受疫情影响、父母生病、孩子幼小等现实原因导致房贷逾期、被银行起诉,法院判决曹某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拟执行曹某的房屋。某第一地区检察院在审查曹某申请监督案时发现法院生效判决并无不当。为促进案结事了、化解社会矛盾,该院围绕当事人核心诉求,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曹某承诺继续按期归还本息,银行同意按规定对曹某存量房利率进行下调。本案通过检察和解最大程度保障了双方权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案例3:周某继与重庆某银行、贾某信用卡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贾某以个人名义申领重庆某银行信用卡办理20万现金分期业务,因未及时足额还清款项被银行起诉。法院以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周某继签署了《共同还款承诺书》为由判决贾某与周某继共同偿还借款。周某继不服,向某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某区检察院办理该案过程中,通过委托异地检察院调查取证,查明案涉《共同还款承诺书》并非周某继本人签名,案涉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遂以案涉债务属于贾某个人债务为由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本案通过成渝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提高了办案质效,及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案例4:周某与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虚假长租阻碍司法拍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

周某在与某银行金融合同纠纷案中作为被执行人,其名下房屋被拍卖挂网。法院发布拍卖公告后,周某向法院提交长达二十年的租赁合同。赵某拍下房屋后才发现拍卖公告进行过租赁信息的修改,遂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某区检察院通过司法拍卖领域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本案存在异常情形,通过调查核实查明周某虚构房屋租赁关系,恶意逃废债、拖延执行。某区检察院向某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裁定撤销拍卖公告,重新启动房屋拍卖程序,房屋拍卖成功。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和其他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5:重庆某银行支行与刘某峰、鲁某民、王某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系列案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借用刘某峰等20人名义在重庆某银行支行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共计6530余万元。因借款人逾期还款引发诉讼,法院判刘某峰等20人偿还借款本息。某区检察院查明该银行支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知刘某峰等人为名义借款人,实际借款人和用款人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遂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向该银行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案例6:王某蓉与某保险公司雅安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

王某蓉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款12万余元。某市检察院通过调查核实查明,王某蓉男友刘某为骗取保险金,邀约李某鑫帮助制造全损的保险事故,并教唆不知情的王某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赔付,遂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并驳回王某蓉的诉讼请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调查职责,严厉打击职业化骗保,维护保险市场管理秩序,并维护了司法权威。

来源:四川检察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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