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街”博流量?成都交警抓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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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交警一分局成功查处了两起以“博眼球”“寻刺激”为目的,用“飘移”“翘头”等方式在道路上“炫技”行驶的案件,并依法对2名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一

7月8日,袁某驾驶一辆临时号牌为川A·E***9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智远大道与来凤四路交叉路口后,为寻求刺激,在该路口实施了“烧胎、飘移转圈、炸街炫技”等违法行为,该行为严重影响车辆行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成都交警一分局依法传唤袁某接受调查处理。

经调查,袁某因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722316475003.png案例二

7月3日,徐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H***H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武侯大道双楠段时,为博取眼球、寻求刺激,在道路上实施“翘头”等行为,该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成都交警一分局依法传唤徐某某接受调查处理。经调查,民警发现徐某某于6月21日驾驶摩托车在双流区清泰路也实施了“翘头”炫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经过公安机关的询问调查,徐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徐某某因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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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公安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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