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保障民生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广告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震慑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告诫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新民市某农副产品加工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案
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新民市某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销售的酸菜涉嫌食品添加剂超标。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一批酸菜,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超过国家标准范围,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当事人存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2024年5月8日,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皇姑区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非法买卖认证证书行为案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皇姑区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经查,当事人在为委托人制作标书过程中,为委托人从网上购买2份认证证书,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上述认证证书信息,上述认证证书为虚假认证证书,当事人存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2024年3月21日,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3、铁西区某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案
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铁西区某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某著名汽车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当事人购进侵犯某著名汽车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汽车配件并销售,上述产品经鉴定为商标侵权商品,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2024年4月19日,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上述侵权商品并处罚款。
4、沈河区某桶装水配送站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案
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沈河区某桶装水配送站涉嫌销售假冒伪劣桶装水。经查,当事人将低价桶装水倒入某知名品牌循环桶,扣上相应桶帽、桶贴标识,用打号机打相应日期,伪造成某知名品牌桶装水销售,当事人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2024年4月24日,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上述侵权商品并处罚款。
5、法库县某日杂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行为案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法库县某日杂商店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彩色燃气软管、及炉盘(商用燃气灶具)。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家用彩色燃气软管未标注使用期限,销售的炉盘(商用燃气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的要求,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2024年2月8日,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6、辽中区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行为案
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辽中区某加油站涉嫌销售伪劣乙醇汽油。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0日购进并销售的一批92号车用乙醇汽油,经抽样检验该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乙醇含量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2024年4月8日,辽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7、法库县某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行为案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线索,法库县某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涉嫌在网络平台上虚假宣传其产品功效。经查,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店铺发布视频推广其饲料添加剂过程中,宣传其产品有治疗动物疾病的效果,上述功效无证据证明,当事人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2024年3月19日,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沈阳市场监管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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