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举行“标准地”出让实现“交地即交证”助力企业“拿地即开工”仪式,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局长孙洪谦、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亮、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副局长李光明、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和规划建设部部长尤大力参加了仪式,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各股室、各基层所负责同志参加了仪式,仪式上分别向企业颁发了开工建设前需要的“一书四证”。
开展“标准地”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以来,为深入落实盘锦市《盘锦市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工作的实施方案》,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把推进全区“标准地”改革和“交地即交证”改革工作相结合,通过部门联动、靠前服务、预审容缺受理和全程帮代办等方式,变“串联办理”为“并联推进”,最大程度缩短了从拿地到拿证的时间差,使“标准地”改革进一步深化,让改革政策惠及广大企业群众,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6月4日,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与盘锦泰然实业有限公司就新建年加工4万吨PC钢棒项目签订了《盘锦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书》,企业在完成土地摘牌、缴清相关费用并完成交地确认后,同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之后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成本,也减少了资金沉淀,为企业发展开了个好头。”企业代表马立涛总经理在感谢发言中这样说。
“此项目以‘标准地’方式出让是经开区在盘锦市、区自然资源局正确指导下的一次成功探索,今后会有更多的企业项目在临港经开区落地开工、助力大洼工业振兴突破发展。”盘锦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王亮副主任充满信心地说。
今后,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将“项目等地”变为“地等项目”,对项目审批办理流程不断倒推实践、整合优化,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拿地即开工”办理模式,并不断总结借鉴经验,结合实际实施常态化“标准地”供地,全力推动项目早竣工、早达效。
来源:盘锦自然资源
编辑:于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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