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暑期“模拟法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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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在大连中院五号法庭,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即将开庭。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的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平均年龄只有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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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审判长”敲响神圣的法槌,大连中院青少年模拟法庭正式开庭,根据真实案例复原了一起庭审现场。

来自大连格致小学的学生们分别化身“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多个角色,从宣布法庭纪律、核对被告身份、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直至当庭宣判,真实再现庭审全过程。

庭审中 ,“审判长”有条不紊,“公诉人”义正言辞,“辩护人”据理力争……充分展现了审判过程中严肃的法庭氛围。

学生们以沉浸式演绎的形式,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公平和庄严,深刻认识违反法律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感受法治魅力,树立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

为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大连中院积极推动院校联动,精心筹划并组织开展了“模拟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关工委相关领导及格致小学学生共计三十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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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开放日,除举办“模拟法庭”外,还引导学生有序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等地,开设“拒绝校园霸凌”主题讲座并进行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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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服务中心,学生们了解了立案大厅各区域功能、工作流程和工作情况。在审判法庭,学生们结合法庭布局了解了审判人员组成结构、审判程序以及开庭审理方式。大家沉浸式体验了法院文化及信息化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在“拒绝校园霸凌”主题讲座中,民一庭法官助理生动形象地为学生们阐释校园霸凌的含义和危害,穿插进行了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在寓教于乐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学生如何避免校园欺凌,以及在遭遇校园欺凌和暴力时如何做好自我保护,鼓励学生在遇到校园欺凌行为时,勇敢地向欺凌者说“不”,勿做沉默的“羔羊”。以鲜活的案例告诉同学们,校园生活也离不开法治思维,法律底线不容触碰。教导学生不做施暴者、起哄旁观者,避免成为受害者,巧做见义勇为者,化解校园霸凌。

近年来,全市法院积极探索“法院+学校”法治教育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法治副校长”“模拟法庭”“小法官训练营”等活动,让法官们走进校园、走进课堂,青少年们走进法院、走进法庭。使青少年学生沉浸式体验法治文化、在心中播下法治种子,让未成年人能够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在体验中提升法治意识。

此外,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全市两级法院不定期组织各审判团队开展普法进校园宣传活动。法官结合办理过的真实案例进行讲解,对孩子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答疑解惑,让大家对法律有了更真切生动的了解。针对长期潜伏在校园及其周边的校园欺凌“顽疾”,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良好法治意识,努力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晋泽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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