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东区市场局积极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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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在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大东区市场局被确立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试点单位。面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这一全新的领域,区市场局下定决心要从“零”开始,啃下这块“硬骨头”。

加强学习,打好行政裁决“理论桩”

大东区市场局知识产权科积极学习《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相关内容,了解行政裁决案件的办案程序、学习专利侵权判定标准、熟悉办案文书表格。同时,研究学习上级部门公开的行政裁决书、典型案例等内容,结合实际案例学习,总结归纳出《大东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配备人员,搭建行政裁决“梯队库”

行政裁决工作中,需要指定3名或3名以上执法人员形成合议组,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大东区市场局抽调知识产权科、法制科、市场所的业务骨干,以及具有律师资格证的公职律师,组成合议组成员库。坚持用当其时、用其所长,形成“老中青”搭配、“科所队”结合的合理梯队结构。

准备场地,确保行政裁决“威严性”

鉴于行政裁决工作中有口头审理的需求,在大东区市场局办公场地全面缩减的大背景下,协调出询问室作为行政裁决工作的口审室。口审室安装有音像记录存储设备以及高清摄像头,可以全过程录制,自动收音。口审室的布置参考法院法庭,设有合议组席、书记员席、请求人席、被请求人席等,环境庄严肃穆,确保了行政裁决工作的威严。

吸纳外援,用好行政裁决“助力器”

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尤其是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大东区市场局积极吸纳相关专家、学者担任行政执法工作的“智囊”、“外脑”。今年“4.26”国家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聘请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为市场局知识产权保护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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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有利于促成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解决。大东区市场局将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监管覆盖和线索受理优势,扩大业务受理面,引导专利权权利人积极通过行政裁决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不断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行为,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来源:沈阳市大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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