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执行法官袁迎闯将8万余元赔偿款送到行动不便的申请执行人杨某英家中,该案圆满执结。
2023年8月份,杨某英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某小区内行驶过程中与同样驾驶二轮电动车的杨某勤发生碰撞。经当地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杨某勤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后杨某英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勤赔付杨某英各项损失共计83763.49元。
杨某英在判决生效后便一直向杨某勤索要赔偿款,可迟迟等不到杨某勤的回应,无奈之下,杨某英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袁迎闯多次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杨某勤陈明利害,告诉其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杨某勤承诺在半个月内凑齐本案执行案款。2024年8月6日,杨某勤将准备好的执行案款带到了法院。因杨某英行动不便,承办法官袁迎闯在确认案款数额后又前往杨某英家中,将执行案款送到杨某英手中。接到赔偿款的那一刻,轮椅上的杨某英用颤抖的声音向承办法官道谢。至此,时隔一年的判决书,终于在杨某英申请强制执行的一个月内,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西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执行难,凝心聚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执行的“力度”保障民生的“温度”。
来源:西华县人民法院
编辑:盛玉坤
【免责声明】独角新闻未标有“来源:独角新闻”或“独角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独角新闻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独角新闻:13478671922(微信同号)
全国各县市区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田先生:18698678800(微信同号)
周口市新闻爆料请联系盛先生:1830070181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