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在四川省石棉县召开四川蓝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2”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
会议指出,该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不足,违章冒险作业、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刻汲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二要聚焦风险隐患,抓实高温汛期防范措施,做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应急准备,抓细抓实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等各项防范措施。三要紧盯特殊作业,坚决落实风险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切实加强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全面开展风险辨识,认真落实“置换检测、有效隔离、消项作业、现场监护、清场恢复”等风险管控措施。四要强化底线思维,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把源头准入关,抓住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
雅安市、绵阳市、乐山市、攀枝花市、凉山州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石棉县政府负责人,有关化工园区、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四川省安科院、四川省危化协会有关专家,四川省内磷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来源:四川应急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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