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让双方消除隔阂,握手言和。
案情介绍
原告严某系叶茂台镇某饭店服务员,被告系与该饭店相邻药店负责人。一天,严某在开门送客过程中,触碰门把手时不慎被电击受伤,起因系该药店牌匾漏电所致。严某找到被告要求赔偿,但双方协商未果,后严某诉至秀水河子人民法庭。
案件调解过程
秀水河子人民法庭副庭长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调解息诉才是最佳的结案方式,便立即展开调解工作,但双方情绪激动,拒绝调解。
副庭长见状并未放弃,本着促进邻里和谐、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继续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矛盾根源入手,从法理上释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劝导,原、被告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俗话说“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对于邻里间的摩擦和纠纷,要加强沟通化解,切不可一判了之。秀水河子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既解开当事人“事结”,也打开当事人“心结”,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法库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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