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纪委原二级巡视员于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于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结交政治骗子,并被政治骗子利用;教唆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帮助他人以信访举报方式干预民事诉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行政审批、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于胜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于胜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廉洁四川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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