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四人获刑

浏览(31)

8月22日,成都金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被告人颜某群、颜某德(另案处理)系姐弟关系,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被告人颜某群、曾某、黄某霞及颜某德夫妻出于盈利目的,多次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的曾某付(另案处理)、黄某君(另案处理)处收购脆蛇蜥制品,后在个人开设的中药行公开出售。被告人谢某峰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多次向颜某群、黄某霞、曾某等人收购脆蛇蜥制品,后通过其在购物平台上开设网上“滋补店”“中药行”对外销售。

民警在店铺现场搜查后,扣押被告人颜某群、曾某、黄某霞、颜某德夫妻二人以及谢某峰非法持有的野生动物制品。

3.png

经司法鉴定,案涉的脆蛇蜥制品均为有鳞目、蛇蜥科、脆蛇蜥,蛤蚧制品均为大壁虎,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4.png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颜某群、曾某、谢某峰、黄某霞的行为已经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二万五千元不等,对上述被告人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和野生动物制品予以没收。

来源: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建民

 

【免责声明】独角新闻未标有“来源:独角新闻”或“独角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独角新闻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请联系独角新闻:13478671922(微信同号)

全国各县市区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田先生:18698678800(微信同号)

四川省新闻爆料请联系张主任:13909863569(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