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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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提升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办案质效,积极发挥优秀庭审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受贿案出庭支持公诉并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分组向法庭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并通过以案释法,阐释该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充分发挥庭审现场的警示教育作用,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围绕庭审效果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案件承办人分享案件办理的感受和心得。

观摩代表和委员们表示,公诉人庭前准备工作扎实、充分,庭审中思路清晰、逻辑缜密,全程围绕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层层递进论证犯罪事实,充分展现出公诉人的素质与能力。整个庭审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希望多开展类似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参加观摩的基层院干警表示,公开示范庭从文书制作到出庭风貌,充分展现了沈阳检察干警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出庭经验,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随后,大家纷纷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文书制作、庭审讯问等内容与公诉人进行沟通交流。

案件承办人在听取代表、委员以及基层院干警的评价后,讲述了办理案件的心得体会,分析了本次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大家关心的办理此类职务犯罪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达到共同交流、以案促学的目的。

案例是最深刻、最鲜活的教材,庭审观摩评议是有效提高办案质效和综合素能的重要举措。沈阳市检察院将持续磨练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关注、研究、解决出庭公诉中的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和出庭公诉的带动作用,不断推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沈阳检察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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